红河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上游南岸,东经101°49'-102°37',北纬23°05'-23°27'之间,东西最大距离81公里,南北最宽处40公里,国土面积2057平方公里。县境东面和南面分别与元阳县和绿春县接壤,北面与石屏县隔红河相望,西邻思茅市墨江县,西北面与玉溪市元江县相连。境内居住着哈尼、彝、汉、瑶等27万各族人民,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4%,其中哈尼族占75%,占全国哈尼族人口的15.5%。县境内峰峦起伏,沟壑纵横,红河绕县境北缘奔流而过。境内地势大致中部高,南北低,96%的面积为山地,一般海拔在1000-2000米之间,最高的山是东南部的么索鲁玛大山,主峰海拔2745.+查看详细红河县概况>>
2024年1月,入选2023第三届中国文化百强县名单。
2023年10月,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出炉,红河县入选。
2023年9月,红河县被评定为2023年度云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
2023年2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命名红河县为2022年度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2年6月,财政部公布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红河县上榜。
2021年8月,红河县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年5月,红河县上榜2021中国未来投资热点百佳县市,位列第96。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红河县人口数量为58.46万人,位列红河州各县市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位列云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2位。
历史沿革:2000多年前,红河县少数民族先民就在境内的土地上生息。
唐(南诏)时,有官桂思陀部、铁容部等部落崛起,隶属于南诏通海都督府。
宋(大理)时,被列入“三十七部蛮”,属秀山郡。
元代,先后隶属于和尼路和元江路,其间曾设落恐万户、溪处副万户,属南路总管府,推行羁縻政策。
明朝洪武年间,正式在境内建立世袭土司制度,分别封设亏容甸、思陀甸、落恐甸、溪处甸、瓦渣甸和左能甸6个长官司,均属临安府,为云南边疆诸县土司较+查看详细红河县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