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滩镇因镇人民政府驻花滩桥而得名。
花滩镇位于长宁县西南部,地处珙县、高县、长宁三县交界处,是原花滩区所在地,1992年建制调整,将原花滩乡和宁敢乡合并后建成花滩镇,镇域总面积52.06平方公里,全镇辖14个农业行政村:新光村、三八村、团结村、保平村、邓村、联心村、丰顶村、大坡村、石梁村、高滩村、宁春村、中心村、丰坪村、大冲村。1个社区居委会:林园社区。117个生产组,有汉、苗族等2个民族,总人口23641人。花滩原名花舟桥,始建于明末清初,建国后为花滩区公所所在地,1992年撤区并乡时由原花滩、宁敢两乡合并成立花滩镇,全镇辖14个农村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117个村民小组,镇域总面积52.0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7+查看详细花滩镇概况>>
花滩镇联系电话:0831-4510022
2014年3月,被命名为2013年度四川省省级生态乡镇。
历史沿革:1958年,设花滩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