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全义县,以此地官民能独守义节而得名。北宋时为避宋太宗赵光义的名讳,改为兴安县,寓“兴旺安定”之意。
兴安县位于广西东北部的湘桂走廊,地处北纬25°18′~26°55′、东经110°14′~110°56′之间,属桂林市辖县,是湘漓二水之源,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运河——灵渠的所在地,自古以来即是楚越文化交汇之区。湘桂铁路和国道322线一级公路斜贯全境,县城南距“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区57公里。总面积2348平方公里;人口37.2万,其中农村人口31.1万。境内居民以汉族为主,另有瑶、壮等少数民族1.3万人。辖6镇4乡,县城兴安镇,位于全县中部,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区面积10.5平方公里,人口约8万人。兴安县下辖6个镇,3个乡,1个民族乡。镇:兴安镇、界首镇、湘漓镇、高尚镇、严关+查看详细兴安县概况>>
兴安县联系电话:0773-6222131
2024年9月,入选2024中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市第5位。
2024年6月,2024年全国县域文旅融合发展潜力100强发布,兴安县名列第100位。
2024年6月,2024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发布,兴安县名列第57位。
2024年2月,兴安县被评为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安县(市、区)。
2023年8月,兴安县被认定为第二批广西林下经济示范县。
2023年8月,2023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名单发布,兴安县上榜,位列第59名。
2023年6月,兴安县被命名为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安县(市、区)。
2023年1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3年1月,兴安县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
唐武德四年(621)始置临源县,治今兴安镇,属桂州,为今境有县治之始。
大历三年(768)改全义县,属桂州都督府。
五代晋开运三年(946)改德昌县,属溥州。
北宋乾德元年(963)复改为全义县,属静江府。
太平兴国二年(977)避太宗赵光义名讳改为兴安县,以兴旺安定意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