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龙潭原名黄家庄,据明洪武年间重修奶奶庙碑文载:“汉龙潭,唐邑古镇也,始于黄,兴于龙。龙者水也,水患至,唯此地汲水,汲水者是为旱龙”,故名。
龙潭镇地处豫鄂两省结合部,唐河县城西南32公里,东临湖阳镇,西接苍台镇,北连郭滩镇和黑龙镇,南与湖北省枣阳市毗邻。辖区98平方公里,9.2万亩耕地,4.5万人,21个行政村,118个自然村,282个村民小组。 龙潭镇历史悠久,已有二千多年历史。民国期间,是汉龙潭区公所所在地。一九四八年属南县第四区,一九四九年五月为唐河县第九区,一九五六设龙潭中心乡,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属湖冲区龙潭乡,一九五八年成立龙潭人民公社,一九六一年属湖阳区龙潭人民公社,一九六八年撤区并社后属龙潭人民公社,一九八三年改社为乡,一九九七年撤乡建镇。该镇中徐村、韩庄、北蓼河支流上,现存留坝基一段和南北水渠沟各一条,为汉+查看详细龙潭镇概况>>
1958年建立龙潭大队,属湖阳公社。
1968年撤区并社,仍称龙潭公社。
1983年改龙潭公社为龙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