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因建县时和寿州同城分治,而寿州(寿县)北有凤凰山,所以得名。清雍正11年(1733年)设县。据《凤台县志》:“以县北之凤凰山,名县曰风台。”据《清一统志》:凤凰台“在寿州城南门之左,相传尝有凤凰至,因名”。
凤台县位于淮河中游,淮北平原南缘,地处北纬32度至33度,东经116度至117度之间,古称州来,又谓下蔡。清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置县,沿革至今。凤台临淮河,辖西淝河,县域呈东南、西北斜形,南北长50公里,东西宽约42公里,面积11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100公顷,水面16万亩,总人口73万。全县辖16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213个行政村,37个社区。以汉族为主,间居回、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土家、羌等25个少数民族。凤台县以煤电为支柱产业,是全国深井采煤第一大县,先后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水利先进县、中国民间艺术花鼓灯之乡、中国民族民间歌舞+查看详细凤台县概况>>
2025年11月,位列2025中国中部地区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第74名。
2024年11月,2024中国中部地区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名单揭晓,凤台县位列第76位。
2024年7月,凤台县被确定为安徽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县。
2024年3月,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全国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凤台县榜上有名。
2024年3月,凤台县被命名为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
2024年2月,凤台县被确定为2023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
2024年2月,凤台县被命名为2023年度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
2023年12月,上榜2023年安徽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名单。
2023年4月,安徽省林业局授予凤台县2022年度安徽省森林城市称号。
历史沿革:清雍正十年(1732)两江总督尹继善呈奏清延批准,于寿州北分设一县,名为凤台县。
雍正十一年(1733)正式分置,与寿州同城治理(县衙设在今寿县城东北角)。
1984年6月蒙城县大兴乡的阎湖、大兴等6个行政村划归凤台县。
1992年2月,撤区并乡,全县设18个乡镇。
1994年7月毛集、夏集、焦岗划属毛集实验区。
2013年12月,李冲+查看详细凤台县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