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齐永明五年(487年),置海安县,取临海平安之意。
海安隶属于江苏省南通市,位于南通、盐城、泰州三市交界处,东临黄海、南望长江,连南贯北、承东启西,通江通海通上海,是全省构建滨海特色城镇带的7个中等城市之一,也是省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长三角经济区重要节点城市。气候宜人、雨水充沛,河网密布、物产丰富。全市总面积118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0万,下辖10个区镇,拥有国家级开发区、省级高新区、省级滨海新区、省级商贸物流园区、省级粮食物流园区、中国和意大利国际合作园区各1家。2018年6月撤县设市。海安是全国著名的教育之乡、装备制造之乡、建筑之乡、茧丝绸之乡、河豚之乡、纺织之乡、花鼓之乡、紫菜之乡和长寿之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查看详细海安市概况>>
2026年6月,入选2026年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6年3月,被确定为江苏省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地区。
2026年1月,被认定为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2025年11月,被命名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2025年11月,位列2025中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第27名。
2025年9月,名列2025年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第20名。
2025年9月,名列2025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27名。
2025年9月,名列2025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7名。
2025年9月,名列2025年度全国新型城市化质量百强县市第36名。
东晋安帝义熙七年(411),始设宁海县,属海陵郡。
南北朝时期南朝宋泰始七年(471),分宁海县西境置海安县。
1943年1月,中共在泰县、东台、如皋三县交界处建紫石县。
201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划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划,海安市人民政府驻中城街道长江中路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