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驻地原名青山堡,与外地公社重名,1981年将"青山"改为"青原"。取意"小青山"与"平原"相结合。
青原镇位于宝清县东北部,挠力河左岸,地理座标为东经 162°22’—132°29’,北纬46°22’—46°44’,全镇共有21个自然村和一个镇正农牧场,幅员290平方公里。地形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南部地势较高,高程一般在海拔78米—67米,地面坡降为1/2000—1/4000;东北部为低温滩地,高程一般在海拔67米—60米,地面坡降为1/4000—1/8000。全镇农业人口24000人,耕地面积23万亩,气候条件适宜,土质肥沃,土地连片,地势平坦,水资源丰富,适合种植粮经作物和发展畜牧业。青原镇始终把调整产业结构做为工作重点,经过几届班子的努力,粮经比例已调整6:4。现在,烤烟、甜菜为+查看详细青原镇概况>>
2014年7月,青原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历史沿革:1916年4月宝清设县后,划为第四区。
东北沦陷后,初设第四保,后改设青山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第四区。
1956年7月,撤区划乡,设置青山乡。
1958年8月,改称青山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