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辖镇。1955年设区,1961年改公社,1986年置曹庄满族乡,1994年设曹庄镇。位于市境东部,距市府8公里,面积79平方公里,人口3.2万。(北)京哈(尔滨)铁路、102国道过境。辖曹庄、中兴、王屯、小英堡子、大英堡子、沙屯、朱家屯、南佟屯、四城子、泡河、大河口、头台子、二台子、大甸子、田相、后湖、安相、七里、上坡、王赵、王家、刘家沟、老难23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水泥电杆厂、制砖厂、榨油厂和盐场,兼渔业、滩涂养殖业。农业主产高粱、玉米、水稻、豆类。荣誉排行:
2023年6月,曹庄镇被确定为辽宁省第一批重点镇。
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曹庄镇为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多宝鱼)。
2020年5月,曹庄镇被确定为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
历史沿革:1948年11月设兴城县第七区公所;1949年5月改为第七区政府;1957年1月曹庄乡升为中心乡,辖朱家乡和七里乡;1958年2月撤朱家乡和七里乡,并入曹庄中心乡,全乡为一个跃进社。
同年11月,撤曹庄中心乡并入兴城镇公社,曹庄设管理区,下辖十二个行政村,村改作业区;1959年作业区改称生产大队;1961年析兴城镇公社增设曹庄人民公社,原曹庄区的12个生产大队,除地号大队留兴城镇公社外,其余11个大+查看详细曹庄镇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