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称“王爷庙”。康熙三十年(1691年),扎萨克图旗(科尔沁右翼前旗前身)第三代郡王鄂齐尔因在此修建的一座家庙,因而得名。
乌兰浩特市为兴安盟行署所在地,是全盟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南邻吉林省,地处大兴安岭南麓,科尔沁草原腹地。东经121°50′-122°20′,北纬45°55′-46°18′。总面积772平方千米。总人口29万人(2004年)。共有蒙古、汉、满、朝鲜、回等17个民族,蒙古族人口约占总人口数的26%。(“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数据:总面积865.15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23平方千米;总人口28.7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2.2万人。)北部为山地,南部为冲积平原,东、西、南三面环水,平均海拔263.6米,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5.0℃,年均降水量442.6毫米,年+查看详细乌兰浩特市概况>>
2025年4月,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4年1月,乌兰浩特市被北京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
2021年5月,乌兰浩特市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2023年3月,乌兰浩特市被确定为2022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2023年1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1年9月,乌兰浩特市上榜2021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名单,位列第99名。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乌兰浩特市人口数量为35.6万人,位列兴安盟各旗县市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位,位列全国各大城市人口数量排行榜(地级市及以上)第335位,位列内蒙古各旗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0位。
历史沿革:新石器时代,乌兰浩特境域内就有人类栖息。
汉朝初期,隶属幽州刺史部辽东郡,仍为东胡活动地区。
唐总章二年(669年),隶于居延都督府。
唐元和十五年(820年),隶属于室韦都督府。
金朝时期,为临潢府路泰州辖地,军事上归东北路统军司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