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位于路旁,早年掘一涝坝,过往行人均在此歇脚,故名。“兰干库勒”,意为“涝坝边的驿站”。
2011年8月,农业部认定兰干库勒村为第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皮亚曼石榴)。
兰干库勒村是皮山县皮亚勒玛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653223208201,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653223。邮政编码为845150,长途电话区号为903 ,车牌号码为新R。兰干库勒村与库木博依村、加依塔什村、乌堂村、塔吾孜吾斯塘村、石榴新村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称”皮亚勒玛管理区第二大队“;1968年改称”藏桂公社第十三大队“;1978年改称“兰杆库勒大队”;1984年底划归“皮亚勒玛乡“;1985年初改称”兰杆库勒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