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原为沼泽地,后在泉上部形成村庄,故名。布拉克,意为“泉”。
布拉克村是皮山县藏桂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65322320720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653223。邮政编码为845150,长途电话区号为903 ,车牌号码为新R。布拉克村与库木博依村、英吾斯塘村、亚曼亚村、兰干村、阿其喀什村、塔提让村、库勒比西村、亚村村、英其开艾日克村、亚博依村、库勒艾日克村、永安新村相邻。历史沿革:1980年从兰干大队改成第十五大队;1982年称为布拉克大队;1984年改称布拉克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