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姓氏地名,因最早张姓和程姓住户在此地居住而得名。
张程村是隆德县张程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10,为乡中心区。区划代码为640423205204,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640423。邮政编码为756000,长途电话区号为954 ,车牌号码为宁D。张程村与桃园村、崔家湾村、马儿岔村、李哈拉村、五龙村、赵北孝村、杨袁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10月建立新政后为张程乡张程村;1953年划归西吉县兴隆区管辖,仍为张程村;1958年10月从西吉县划出复归隆德县张程人民公社,为张程生产大队;1984年改为张程村民委员会,属张程乡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