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状藏语意为左中(旗)清雍正三年(1725年)设立“钦差办理青海蒙古幡子事务大臣”(简称西宁办事大臣驻甘肃省西宁府),管理青海厄鲁特及玉树等四十族,把青海蒙古各部落划为二十九旗,当时同德被划为和硕特南左中旗,以恰克图河(今巴河)为界,河以南为左中旗,故名。
元庄村是同德县唐谷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63252210120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632522。邮政编码为813000,长途电话区号为974 ,车牌号码为青。元庄村与达隆村、扎血村、东吾村、合土乎村、力伦村、那仁村、哈夏村、尤龙村、加吾村、美日克村、东格村、阿血村、赛什堂村、托斯村相邻。历史沿革:清雍正三年(1725年)设立“钦差办理青海蒙古幡子事务大臣”(简称西宁办事大臣驻甘肃省西宁府),管理青海厄鲁特及玉树等四十族,把青海蒙古各部落划为二十九旗,当时同德被划为和硕特南左中旗,以恰克图河(今巴河)为界,河以南为左中旗。
1965年元状从江群乡(现秀麻乡)划归谷芒乡;1958年将元状、扎谢、东吾三村合并称“胜利”大队;1970年牧业乡改公社时称元状大队;1984年社改乡时称元状村村民委会,沿+查看详细元庄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