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镜内有尖山乡最高山峰锅庄顶而得名,故叫高峰村,沿用至今。
高峰村是文县尖山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621222212202,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621222。邮政编码为746000,长途电话区号为939 ,车牌号码为甘K。高峰村与木元村、核桃坪村、河口村、铁古山村、草垭村、老爷庙村、尚家山村、尖山村、山根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文县解放,1951年全县调整为6区46乡,属临江区尖山乡辖。
1953年6月全县调整为9区70乡,属临江区桥上乡辖。
1955年10月合并区、乡机构,桥上乡并入尖山乡,今高峰村随之并入,属临江区尖山乡辖。
1958年12月成立尖山公社,为尖山公社高峰大队。
1961年公社划小,仍为尖山公社高峰大队。
1983年10月尖山公社改为尖山乡,属尖山乡辖。
1984年4月高峰大队改为高峰村,村下建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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