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被认定为陕西省第二批“千万工程”示范村。
2019年12月,南月村入选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
南月村是汉滨区恒口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61090210729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610902。邮政编码为725000,长途电话区号为915 ,车牌号码为陕G。南月村与龙兴村、恒大村、谢牌沟村、华州村、新合村、庙湾村、高楼村、马安村、王家台村、冯湾村、龙泉村、双椿村、安子沟村、鲁家村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为安乐公社明月大队,1984年为梅子铺镇明月村,2015年明月村与小南沟村合并为恒口镇南月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