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称“卡尔曼唐”,意为“城下坝”。因该地以前有一座谷斯庙得名,故名。
谷斯村辖2个村民小组,平均海拔2800米,全村面积 12公里 ,村委会驻地 谷斯村。其管辖范围东至谷斯后边大山 ,南至 安宏乡西宁关村,西至得黄坑,北至马加波。其中山地面积1400亩,耕地面积709.2亩(一组423.8亩,二组285.4亩),退耕还林面积562.7亩(一组377.5亩,二组184亩),全村共83户,374人。党员8人,村两委会成员6人,村民代表8人,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是发展种植业和外出务工。年人均纯收入是4463元,贫困户7户,29人。谷斯村与红花屯社区、石河桥村、东山村、东龙村、雄山村、上泥巴村、大寨村相邻。历史沿革:1953年由安定镇析置青云乡,1958年划归松城区,1959年成立青云公社,1983复称青云乡。
2017年11月撤销青云乡设立青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