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地名。“巴图鲁”为勇武之意,亦为武功者称号,故名。
巴图村地处乡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92公里,南邻江子树村,北邻旁官地村,西邻新山村,东邻硝厂村,海拔2300米,辖区面积14.6平方公里,设党总支1个,下设党支部6个,共有党员109人。全村有耕地6319亩,其中人均耕地2.54亩。全村种植核桃19300棵,人均7.7棵,种植烤烟528亩、种植玉米2520亩;生猪存栏1650头,牛存栏182头、羊存栏621只。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18个自然村,农业人口1239户2949人, 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务工收入为主。巴图村与脚泥村、老铜店村、江子树村、硝厂村、新山村、荒田村、旁官地村、马路村、大坪村、半坡村、水口村、尖山村、弯弯寨村、八道拐村相邻。历史沿革:据《东川府志》记载:清雍正时期巴图村一名已开始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设立巴图乡,属索桥(三区)辖。
1954年巴图乡,属火红(五区)辖。
1958年成立巴图公社,属迤车区辖。
1965年巴图公社,属梨园区辖。
1970年设立巴图大队,属马路公社辖。
1984年撤巴图大队设立巴图乡,属马路区辖。
1987年8月1日撤巴图乡设立巴图村公所,属马路乡辖。
2000年6月成立巴图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