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布依语意思为“高山”之意。因村民委员会地势高而得名。
茅山村位于中坝乡的东部,东与惠水县芦山村交界,南与中坝村和睦化乡相临,西与中坝村相连,北与翁拉村接壤,距中坝乡政府13.7公里,距县城31.7公里,距惠水22公里,是由原两个省级一类贫困村合并而成,土地贫瘠,石漠化程度高,农业基础设施较为滞后。茅山村共有27个村民组,622户,2725人。耕地面积3621.5亩,其中田310.5亩,地3311亩,2010年全村种植烤烟700亩,大畜牲存栏762头,畜禽养殖是茅山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茅山村与翁拉村、板丛村、格丁村、中坝村、营盘村、热水村、松港村、城伍村、尅炳村、摆所社区、五星村、长高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12月得名茅山村,属摆所区;1958年,属茅山人民公社茅山生产大队;1984年,属茅山乡管辖;1988年,设置为茅山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属中坝乡管辖;2014年2月14日,属摆所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