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布依族语言含义,“纳”是田的意思,“汪”是指水多、土地肥沃的地方,因此,布依族村民常常将良田广布、水源丰富、土地肥沃的地方取名为纳汪。
纳汪村地处政府驻地东南面,距镇中心9公里。全村国土面积8.72平方公里。实际耕地面积2829亩,计税面积1581.61亩(其中:计税田面积539.31亩,计税地面积1042.3亩)。配备村常务干部5名,全村辖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共806户3130人,少数民族共124户571人,占全村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党员50人。地势西高东低,海拔在1197—1839米之间,土壤以黄壤土为主,年平均气温15.90C,年平均降雨量在1243毫米以上,无霜期288天。是洒雨镇人口较多的村寨之一。储藏着大量的森林资源,盛产苡仁米、磨芋、烤烟等经济作物。 纳汪村以无籽刺梨、玉米、薏仁米、水稻、烤烟为重点的+查看详细纳汪村概况>>
历史沿革: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该村属于九头公社。
1984年4月,因撤公社改为乡,故更名为纳汪村,设纳汪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调查后,该村隶属于洒雨镇;2007年9月,根据《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洒雨镇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安府﹝2007﹞96号文件,纳汪村未进行整合,命名:纳汪村,村民委员会驻址:纳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