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时,为表达对生活的向往,便以红红火火、快快乐乐之谐音洪骆命名。
洪骆村位于绥阳县城东北部,距绥阳县城57公里、温泉镇府所在地17公里,是温泉镇最偏远的高山地区,平均海拔1142米,年平均气温14.8°C,年降雨量1155毫米,无霜期281天,全年气候清爽宜人。全村行政区面积2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733亩。人口分布及组成状况:行政村所辖6个自然村,共51个村民组,总户数1449户,2010年年末人口5850人,其中农业人口5749人,非农业人口99人,农业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98.3%,主要民族以汉族为主。主要经济产业及群众收入来源:洪骆村目前的主要经济产业以种植辣椒、烤烟为主,其中辣椒种植是全村最重要的产业支柱,务工收入+查看详细洪骆村概况>>
2022年11月,被命名为遵义市第八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历史沿革:解放初期隶属第三区温泉乡。
1958年隶属温泉人民公社温泉管理区。
1963年隶属温泉区洪骆公社。
2002年,由大塘、龙洞、石田、红光、孔寨、梁寨6村合并组建洪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