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藏文音译命名。藏语,意为“日晒村”。
得木村位于昌波乡东南方向,距乡政府9公里,与我乡戈郎村、鱼底村和中咱镇雪波村连界。幅员面积19.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45亩,林地面积5492.78亩、草地面积14397.08亩。可种农作物有:青稞、小麦、马铃薯、玉米、荞麦。养殖黄牛 377头、藏猪365头、藏鸡450 只、中蜂235 桶 ,种植花椒220 亩、全村现有人口40户256人,小学生21 名,初中生15名,高中生5 名,大学生12名,低保户7户35人,五保户户6人。全村共有残疾人6名,一、二级残疾2名。党员共23人,老年党员2人,女性党员:4人后备干部3 人,入党积极分子1人。得木村与锐哇村、鱼底村、戈郎村相邻。历史沿革:解放后,设立得木行政村。
1960年5月,巴塘县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同年9月,设立得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得木生产大队、得木大队。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72年5月,更名为得木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1年6月,复名得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7月,+查看详细得木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