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好寓意命名。藏语,意为”神枪手“,故名。
洛尔村旧时属丹东土司领地,清后期属革什扎安抚司管辖,民国时期由西康省丹巴县革什扎土司下属巴登头人管辖。解放后属大桑区革什扎乡,成立高级合作社,1966年属红光公社大寨大队,1983年将大寨大队改设为四个村,该村为大寨大队第三村,并改洛尔村至今。其位于革什扎乡东南部,距乡政府所在地6公里,距丹巴县城6公里。东邻吉牛村,西接俄洛村,南依山梁、背靠章谷镇各宗山,北连革什扎河与柯尔金村相接,境内地势高低错落有致,辖五个自然寨。属于高原山地地形,地势南高北低,山梁山脊纵横,形成四个平台、形状一座宝塔。全村幅员面积253平方公里,属于山地地貌,海拔2000 - 4200米。最高点为阿叩日阿普山,海拔420+查看详细洛尔村概况>>
2026年1月,入选首批甘孜传统村落名录。
2023年4月,被四川省政府列入首批四川传统村落名录。
历史沿革:1968年为革什扎乡公社洛尔生产队,1971年命名为革什扎乡洛尔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