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藏语音译命名,意为“高山之寨”,故名。
哈巴村位于金沙乡东北方向,辖区面积41平方公里。全村共有耕地面积229.8亩,退耕还林面积244亩,退牧还草(草原禁牧)面积6069亩。全村共有28户141人,以房定户21户134人。其中:21户134人常驻在村,有7户7人为五保户搬迁至敬老院、白玉寺等地。有4个村民小组(其中:日堆组5户23人、哈丁组5户27人、哈革组9户54人、哈麦组4户30人),距乡主干道12公里,有宗教活动场所0个。全村贫困人口6户35人,(其中:2014年脱贫1户6人,2015年脱贫1户9人,2017年脱贫3户11人,2018年脱贫1户8人)。A类低保1户1人,B类低保2户2人,C类低保16户18人,孤儿1人,党员1+查看详细哈巴村概况>>
历史沿革:1979年所属金沙公社;1984年所属金沙乡人民政府设立哈巴行政村,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