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意为“灰头”,此地是江宫玛部落游牧之地,故名。
江宫玛村草场属三等三级,总面积266495.1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10173亩,森林及灌木林面积155690.6亩,水域面积631.5亩。全村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总面积达到9.5万亩,其中,禁牧草场2.5万亩,休牧草场7万亩。江宫玛村与茸玛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3年4月,被四川省政府列入首批四川传统村落名录。
历史沿革:解放前属卓克基土司领地,由土官泽郎华尔德管辖,解放后建立族洲行政委员会,属马尔康县,1958年民改,四寨定点什龙塘,成立四寨乡;1960年属红原县;1965年至1969年四寨迁驻窝拉塘;1973年成立四寨人民公社;1982年四寨乡人民公社改名为四寨乡人民政府;由2001年11月8日遵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红原县四寨乡划分为江茸乡和查尔玛乡的批复》(川府民政(2001)5号),划归为江茸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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