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据查,清顺治刘沛先(字海棠)祖居于此,刘曾任东阿知县,受顺治嘉纳,故名。
七里街道海棠社区位于七里新区西部,距主城区2公里,距街道办所在地2.5平方公里,东邻七里大道白塔社区,南界华胥路南池社区,西连落下闳大道西段江南奎星社区,北与嘉陵江相连,幅员面积1.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00余亩,林地230余亩,现有7个居民小组,户籍人口2310余户,常住人口9900余人,配备7名常职干部,辖区内驻有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海棠社区与白塔社区、千鹤社区、长安社区、张公桥社区、南池社区、鲜于社区、河口社区、孙家垭社区、状元社区、大井社区、御河社区、马驰社区、凌家坝社区、大堰社区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属天鞍乡第八保。
1958年为七里耕作区十一区队。
1961年为白塔公社海棠大队。
1981年地名普查为海棠大队。
2009年,更名为海棠社区居民委员会(阆府函〔2009〕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