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溪镇明月村位于大五面山浅丘地带,地处蒲江、邛崃、名山三(市)县交汇处,属浅丘地区。全村幅员面积6.7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46.2%,辖15个村民小组,全村723户,2218人,劳动力1361人,党员74名,村社干部20名,耕地面积3470.41亩,人均耕地面积1.7亩,劳动力1224人,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857元。全村初步形成了以茶叶和雷竹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模式,全村经济社会有了较快的发展。明月村与箭塔村、藕塘村、龙泉社区相邻。荣誉排行:
2023年12月,入选2023“和美乡村百佳范例”宣传推介名单。
2023年4月,被四川省政府列入首批四川传统村落名录。
2022年12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明月村确定为第四批四川省绿色社区。
2021年5月,省委宣传部命名明月村为四川省首批省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
2021年2月,司法部、民政部公布明月村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19年12月,明月村被认定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2019年11月,农业农村部推介明月村为2019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2019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明月村榜上有名。
2017年12月,四川省文明办授予明月村第四届四川省文明村镇称号。
历史沿革:明月村:解放前为甘溪乡8保,解放初为共和村,56年为梁山分社,62年为6大队,81年命名为明月大队,83年更名为明月村,原凉山村村委会旧址,明月村由原三个村合并后统一称为明月村,明月村村委会设置于原凉山村村委会旧址。
新民村:解放前为甘溪乡6保,解放初为新民村,1956年为新民社,58年为团结公社7管区,62年为甘公社6大队,81年7月命名为新民大队,1983年7月沿用解放初名称改为新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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