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驻雷峰得名。雷峰原名雷公寨,因雷姓人始在山上建寨得名。陶姓、蒋姓人迁入后,认为雷公与神话传说的雷公同名不吉,改称雷峰。
雷峰村是平乐县阳安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5033020020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50330。邮政编码为5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73 ,车牌号码为桂C。雷峰村与久宜村、加东村、善福村、平口村、陶村村、石面山村、双合村、阳安村、古端村相邻。历史沿革:1934年为雷峰村,属阳安乡。
1952年与古端村并为雷峰乡,属平乐县第八区。
1958年改雷峰大队,并析出古端大队,属阳安公社。
1962年改雷峰公社,属阳安区。
1968年复改雷峰大队,属阳安公社。
1984年改雷峰村民委员会,属阳安乡。
1995年复设雷峰村民委员会,称雷峰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