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严家村边庙山有一口水井,泉水澄清如镜,井边有一株桃树,秀丽雅致。在桃花盛开的时候,倒映水中更觉艳丽,故有桃花井之称。民国时期为桃花村。
桃花村 辖严家、罗家、火烧棚、冷北风、大堰塘、小堰塘、正江口、苞谷厂、苦竹凹、雷公岭、老屋场、南江口、茶坪、拦刀岭等14个自然村屯,共530户1880人,15个村民小组。行政区域面积为4.1055万亩,有耕地面积1248亩,水田830亩。有小学1所,为桃花小学。小学教职工6人,在校学生78人。敬老院1所。桃花村与自振村、大井塘村、立强村、盘江村、文明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0年8月,经过复查审核,桃花村继续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民国时期为桃花村;解放初,1952年称桃花乡(小乡),属灌阳县三区(观音区)辖;1957年划归灌阳县商家大乡辖,称桃花乡(小乡);1958年改名为桃花大队;1962年划回灌阳县观音区所辖,改称桃花公社,1968年恢复桃花大队;1984年改称桃花村民委员会。
1987年改为桃花村公所,1995年恢复为桃花村民委员会。
2020年根据民政部基层政权的文件要求,改为桃花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