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建于秦朝,灵渠开拓后成为始安县货运码头,据出土的地劵记载,汉代大圩至雄村一带已有居民点。宋代大圩已成圩,泛称长安市。明代沿漓江东北岸立街设坊,绵延5华里,称芦田市,因圩市庞大,通称大圩。
大圩村是灵川县大圩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50323101200,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50323。邮政编码为5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73 ,车牌号码为桂C。大圩村与大圩社区、嵅村村、廖家村、朱家村、李家村、高桥村、上桥村、雄村村、下张村、南积村、西马村、涧沙村、袁家村、秦岸村相邻。历史沿革:民国二十二年(1933)称大圩村,属临桂县大圩区。
1952年改设大圩乡,属临桂县第一区。
1958年设大圩大队,并析出毛洲大队,属大圩公社。
1962年与毛洲大队合并设大圩公社,属灵川县大圩区。
1966年复改大圩大队,并析出毛洲大队,属大圩公社。
1984年改大圩村,随之设立大圩村名委员会,属大圩镇。
1995年复设大圩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