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竹林、那齐2村合设七贤村,以古代竹林七贤故事取名。竹林七贤指的是三国魏正始年间(240年—249年),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七人。因常在当时的山阳县(今河南焦作修武县,可能为现今云台山一带)竹林之下,喝酒、纵歌,肆意酣畅,世谓七贤,后与地名竹林合称。
七贤村是马山县林圩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50124102204,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50124。邮政编码为530600,长途电话区号为771 ,车牌号码为桂A。七贤村与新华村、苏仅村、大塘村、合理村、伏兴村、林圩社区、东庄村、六马村、东七村、兴隆村、甘豆村、黄番村、将军村、高德村相邻。历史沿革:民国时期分有竹林、那齐两个村,后合设七贤村。
1987年改七贤村公所,1994年复改七贤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