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地是由海岸线较长的滩涂沙洲围垦而成,故名。
长沙村位于南沙区西部,横沥岛东端,毗邻蕉门水道,处上下横沥水道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此地围垦堆积形成,几户人家由附近的城镇迁移到该村居住、耕作,随着迁移定居人员不断增多,利用滩涂进行围垦造田,土地逐渐增加,并逐步发展形成村落。由于该片土地是由滩涂堆积围垦而成,沙质较重,而海岸线广阔,因此取名长沙。1956年,该村由中山划归番禺管辖,称为长沙大队。1987年建行政村,行政面积6.42平方公里,下属长沙、新南两个自然村,七个村民小组,全村住户676户,常住人口2873人。2012年,长沙村列入中国(广东)自有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建设规划项目。该村于2016年12月31日前耕地面积已全部征+查看详细长沙村概况>>
长沙村联系电话:020-84961192
2024年11月,被认定为2024年广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村)。
2019年9月,长沙村上榜2018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名单。
历史沿革:清末围垦成田,渐成村落。
清代属香山县(今中山市)黄旗潭洲乡;民国时属中山县第九区;1959年划属番禺县大岗公社,设长沙大队;1977年10月从大岗公社析出;1978年归属新建的横沥公社;1985年增围0.667平方千米。
1987年改设长沙村,并设立长沙村民委员会,属横沥镇。
2005年10月,划归属南沙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