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四会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我省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通知》(粤发〔1998〕14号)要求,撤销瓦屋管理区设立瓦屋村民委员会。因村委会驻地设立在瓦屋村,故名。
瓦屋村位于镇中心南面1公里,处于镇漫水河下游段。全村总面积8.2平方公里,人口2157人,下瞎13个村小组,村民639户。瓦屋村水资源丰富,建有小型水电站2座,每年为村集体带来丰厚收入,在全镇村级经济排行榜首。村有大多数经济能人,在外知名企业家罗友财先生,能乐善好施热心村公益事业。近几年来,瓦屋村加大了对村硬底化道路,生态村建设等公共投入,大力改善了村人居环境。民风淳朴、明德尚行、无私奉献体现了村的和谐、人的融洽精神风貌。瓦屋村与威整村、大洲村、黄洞村、西坑村、甜竹坑村、红星村、南龙村、威整社区相邻。荣誉排行:
2019年9月,瓦屋村上榜2018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名单。
历史沿革:1958年称瓦屋大队,1987年称瓦屋管理区,1998年称瓦屋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