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圩在花县县城东16公里,清同治二年(1863)前象山西麓,建有长山圩和象山圩,民国25年(1936),花县县长崔广秀,命两圩合并,以其姓名谐音,定名为推广圩。因社区位于推广圩内,故名。
2024年11月,被认定为2024年广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村)。
2022年11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推广社区为广州市2022年绿色社区。
推广社区是花都区花东镇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121,为镇中心区。区划代码为440114105001,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40114。邮政编码为510890,车牌号码为粤A。推广社区与北兴社区、洛柴岗社区、港头社区、富力金港城社区、杨一村、狮前村、鸿鹤村、吉星村、四联村、望顶村、港头村、水口营村、莘田二村、大龙村相邻。推广社区联系电话:020-86849313
历史沿革:1987年1月,设立推广居民委员会,隶属花东区公所。
1987年3月,隶属花东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依据花都区政府批复同意花东镇人民政府将原有的推广、北兴、竹湖、湾弓塘、洛柴岗、莘塘、杨荷、港头、半边山等8个社区居委会调整撤并为洛柴岗、北兴、港头、推广等4个社区居委会(花府办复〔2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