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处白岩顶和总顶界山下,古时荒草漫芜,有苗王在此安营扎寨,故名草寨。因地处溪河畔,又称为大水。明朝刘姓人家迁居至此,后逐渐发展为交通方便、人口稠密、经济发达之地。民国以后的乡治均建于此。
2021年11月,草寨村被确定为2021年湖南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
草寨村是绥宁县金屋塘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22,为镇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3052710520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30527。邮政编码为422600,长途电话区号为739 ,车牌号码为湘E。草寨村与雄鱼村、金屋村、万子村、新华村、大吉砖屋新村、岳溪江村、双飞村、张家湾村、草寨社区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建草寨大队,属金屋塘公社,1959改隶瓦屋塘公社,1961年复隶金屋塘公社。
1984年改为草寨村,隶属金屋塘乡,1996年隶属金屋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