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辖区内的“长春农业生产合作社”而命名。
长春村是公安县章田寺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1022201204,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21022。邮政编码为434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16 ,车牌号码为鄂D。长春村与毛家铺村、南阳村、刻木村、联台村、杉木桥村、祝家场村、胡厂社区、达仁村、金红村、章田寺社区、永久村、罗家塌村、公兴村、双仁村相邻。历史沿革:1954年为章田寺乡长春农业合作社。
1957年为章田乡长春高级农业社。
1958年为黄山人民公社长春大队。
1961年为孟溪区章田公社长春大队。
1971年与新桥大队、长河大队合并为长春大队。
1975年撤区并社后为胡厂公社长春大队。
1984设区建乡后属孟溪区章田乡长春村。
1987年撤区并乡后为章田寺乡长春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