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委员会所在地附近有一著名的池塘葫芦潭而得名。
葫芦潭村是南漳县武安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0624101222,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20624。邮政编码为44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10 ,车牌号码为鄂F。葫芦潭村与何家坪村、郑家嘴村、灵溪社区、刘集社区、安乐堰村、界碑头村、小洲子村、月明寺村、总督包村、洪山寺村、望家冲村、双柏树村、堰河社区、陈家湾村相邻。历史沿革: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咸宁都辖治。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属武安堰区所辖。
195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刘集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称“双柏十一大队”。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归刘集区管辖。
1981年8月双柏十一大队更名为葫芦潭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刘集镇;同年改+查看详细葫芦潭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