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时,根据永远似春天的寓意命名长春农业社。村名沿用旧社名。
长春村是当阳市庙前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0582104213,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20582。邮政编码为443000,长途电话区号为717 ,车牌号码为鄂E。长春村与山峰村、普济寺村、庙前村、英雄村、石马村、佟湖村、李湾村、李店村、鞍山村、巩河村、林桥村、沙河村、旭光村、清坪河村相邻。历史沿革:明洪武元年(1368)属苦竹总。
清顺治元年(1644)属苦竹总。
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第四区庙前联保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属三民乡第九保。
1956年12月合作化时为干溪指导组庙前乡长春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为淯溪人民公社金牛管理区长春大队。
1984年2月撤社并区时为庙前区金牛乡长春村。
2004年2月合村并组时,长春村与楼河村合并为庙前镇长春+查看详细长春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