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波村位于木港镇西部、距镇10公里,距阳新城12公里,东邻石溪村,南与子山村相界,东与陈祠村毗邻,北与学诗接壤。全村9个村民小组,村干部职数3人,总人口1914人,耕地面积1437亩,山场面积1900亩,湖泊面积187亩,人均收入5500元,全村党员44人。这里山川秀美,村完全小学校,卫生室样样俱全,朱黄公路穿村而过,是一个投资发展的好地方。泉波村与北山村、仓下村、宋山村、排港村、双泉村、田畈村、下彭村、贺洞村、吉山村、金河村、陈祠村、枣园村、漆桥村、太平村相邻。荣誉排行:
2012年10月,司法部、民政部确定泉波村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信息来源:阳新县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历史沿革:1950年属第三区东春乡;1951年第十区东春乡;1957年属木港区东春乡;1958年为木港公社东春乡前锋大队;1959年为木港公社东春管理区前锋大队;1961年为木港区东春公社前锋大队;1963年更名为泉波大队,属木港区东春公社;1975年为东春公社泉波大队;1984年为木港区东春乡泉波村;1987年为东春乡泉波村;1999年,东春乡并入木港镇,为木港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