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期,因此石形如马鞍,故名。
马鞍村下辖26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全村350户1305人,耕地面积1111亩,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9800元,现有党员26名,外出务工党员12名,村“两委”成员共4人,支委3人,村委4人(含聘干1人);另村监委3人,村部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成了村级便民标准化服务平台,软硬件办公条件持续改善,服务群众能力持续提升。马鞍村与邱堂村、吴陈河社区、王洼村、夏湾村、陈洼村、石湾村、章墩村、朱洼村、罗寺村、杜洼村、小河边村、邱店村、龚洼村、阳土墩村相邻。荣誉排行:
2022年1月,马鞍村被命名定为2021年度河南省卫生村。
2015年3月,司法部、民政部表彰马鞍村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下湾里通稽保。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白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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