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曾有金星高级合作社。金星,希望此地可以像星星一样金光闪闪,故名。
金星村位于罗陈乡政府正东角6公里处,辖张岗、卢岗、盛洼、学岗、扁岗、蒿庄、盛岗、吴东、老岗、吴西10个村民组,226户,1165人,总面积3.1875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146.8亩,有小学一所卫生室一所。村民以传统种植业,务工为主要收入,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及产业落后,2008年定为省级贫困村。1950年实行土地改革,按当时所辖的区域划分以小组为单位,按人划分土地、山林,实行土地分配,农户按所分的土地自行耕种,1953年,成立农业互助小组,1955年成立初级合作社、高级社。1958年成立文殊公民公社,金星定名为金星大队(当时归文殊管辖)。1962年所有土地全部收回归集体所有+查看详细金星村概况>>
历史沿革:1951年8月属文殊区。
1949年7月属第六区文殊区。
1958年8月建金星大队,属文殊人民公社。
1958年秋金星生产大队并入韩岗生产大队。
1958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胡围孜管理区。
1959年撤销新弦人民公社,划属文殊人民公社。
1975年复置金星生产大队,划属罗陈人民公社。
1983年4月金星生产大队+查看详细金星村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