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洪武四年(1371)由山西洪洞县迁此地定居。当时有个姓宋的老人在村西头河上撑船摆渡,讲义气不要钱,很有名望,故取名为宋名口。
宋名口村,位于高码头镇西北部,距镇政府驻地约2公里处,东临342路北,西邻红旗路,交通便利。据传,王姓于明初从山西省洪洞县迁来。因该村位于宋名口村。宋名口村有、王、孙、郭、仝、刘、张、黄、吴、范、苏、吕、11姓,6个居民小组,330户、1780 人,耕地1462亩。农业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特色产业是蔬菜大棚。经济收入以外出务工为主。宋名口村与牛口村、三合村、分化台村、冀庄村、葛口村、仲庄村、黄范庄村、前高湾村、后高湾村、前石楼村、后石楼村、丁大寺村、丁河涯村、孙瓦屋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属平原省范县二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山东省范县二区。
1958年设立张庄公社宋名口大队。
1964年范县由山东省划归河南省,属河南范县张庄区。
1968年区改公社,称张庄公社宋名口大队。
1983年公社建制撤销,属高码头乡。
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设立高码头乡宋名口村民委员会。
2011高码头撤乡建镇,属高码头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