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古时该地有一溜7个村庄,明洪武年间自山西洪洞县移民定居于东面,取名庄头,故名。
庄头村是清丰县双庙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922212214,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922。邮政编码为45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3 ,车牌号码为豫J。庄头村与沙河寨村、户家村、沙河村、秦家村、杨兰村、殷家村、西南庄村、仓上村、单拐村、南寨村、东安上村、杜家村、西安上村、王家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一区.1950年,改属平原省八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八区。
1958年,为柳格人民公社庄头大队。
1962年,为双庙人民公社庄头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双庙乡庄头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