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古地名,与濮阳县小寨为邻,故称大寨。由本村刘氏家谱记载,明洪武年间,张、刘等姓自山西洪洞县迁此落户,当地人口众多,取村名大寨。故名。
大寨村是清丰县柳格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922104221,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922。邮政编码为45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3 ,车牌号码为豫J。大寨村与刘庄村、后苏村、十八户村、前苏村、寇家村、南夏固村、高赵店村、梁庙村、西赵店村、赵家村、后士子元村、杨才园村、马张寨村、前士子元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一区。
1950年,属平原省清丰县第八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八区。
1958年,为柳格人民公社大寨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柳格乡大寨村民委员会。
2011年,撤乡建镇,为柳格镇大寨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