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古时村中有一个富户,名叫王杰,时逢灾荒年景,家里有千石存粮,却不愿施舍贫民,此事传到京城,皇帝亲自下令将其家暗抄,从此,得名暗去,后谐音演化为艾曲。
艾曲村是修武县西村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82120621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821。邮政编码为4541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1 ,车牌号码为豫H。艾曲村与西大掌村、东村村、西岭后村、大南坡村、东交口村、孟泉村、虎路峪村、西交口村、圪料返村、黑岩村、北洼村、东大掌村、当阳峪村、宋营村相邻。历史沿革:1958年,设立艾曲生产中队,属修武县人民公社南坡生产大队。
1960年,随修武县并入焦作市,属南坡公社。
1961年,成立艾曲大队,属修武县南坡公社。
1984年,撤销艾曲大队,设立艾曲村民委员会,属西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