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九年(1690)《重修福胜寺碑》有县治之西相去四十里翟村的记载。相以翟姓取名,村名沿用至今。
翟村村是淇滨区大赉店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611100226,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611。邮政编码为456600,长途电话区号为392 ,车牌号码为豫F。翟村村与岳庄村、东七里铺村、焦庄村、东许洼村、葫芦套村、西许洼村、高庙村、侯庄村、东臣投村、河头村、田辛庄村、姬屯村、李福营村、小李庄村相邻。历史沿革:1949年属浚县第四区。
1958年建翟村生产大队,属浚县大赉店人民公社。
1983年设翟村村民委员会,属浚县大赉店乡。
2001年属淇滨区大赉店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