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汤阴县志祠祀志》(1738年版)记载:“周流寺在县东周流社”。村以寺得名。因在汤河南岸,与北周流相对,故称南周流。宋、明、清代统称周流。1949年后,周流村分别称南、北周流,沿用至今。
南周流村是汤阴县古贤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52310821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523。邮政编码为455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72 ,车牌号码为豫E。南周流村与河岸村、南士昌村、大朱庄村、小朱庄村、南韩庄村、北周流村、北士昌村、寺昌屯村、前路村、东隆化村、后路村、东冢上村、瓦子岗村、东段村相邻。历史沿革:1950年,设村。
1958年,成立汤阴县白家营公社南周流生产大队。
1962年,改属古贤公社(此后归属未变)。
1983年,社改乡,队改村,称古贤乡南周流村民委员会。
2013年,乡设镇,称古贤镇南周流村民委员会,其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