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坟周村始建于元,住黄、连两姓,取名“黄连村”。明初,有周、秦两姓迁入。后因黄、连两姓渐衰,周姓人丁繁盛至全村大半,故以周姓加附村外大片坟墓和柏树为标志,取名“柏坟周”。
柏坟周村是郏县冢头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425101215,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425。邮政编码为46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75 ,车牌号码为豫D。柏坟周村与李梓楼村、小庙张村、段村村、圪塔寨村、圪塔王村、陈寨村、陆村村、仝村村、焦北村、秦楼村、花刘村、焦南村、高庄村、李渡口村相邻。历史沿革:清属卜吉保。
1958年属冢头人民公社,置柏坟周大队。
1984年属冢头乡,设柏坟周村民委员会。
1989年冢头乡撤乡建镇,属冢头镇,袭设柏坟周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