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人氏最早在此处建村,故名。
张庄村是新华区焦店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112,为城乡结合区。区划代码为41040210020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402。邮政编码为467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75 ,车牌号码为豫D。张庄村与龙门口村、余沟村、郏山阳村、东果店村、野王村、辛庄村、褚庄村、刘沟村、焦店村相邻。历史沿革:1947年属宝丰县六区。
1958年建张庄大队,属西高皇公社(后称焦店公社)。
1977年属矿务局“五七”办公室,后仍归原属。
1983年改为张庄村民委员会,属焦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