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程咬金聚义瓦岗寨(白圪塔境内),是寨后头的练武场,故称后场。
后场村是嵩县大坪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325201204,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325。邮政编码为471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79 ,车牌号码为豫C。后场村与三圪塔村、闫屯村、范庄岭村、流涧峪村、关亭村、西元头村、东元头村、大坪村、楼上村、白圪塔村、枣元村、竹元村、卞家岭村、常洼村相邻。历史沿革:唐圣历元年(698)属銮驾镇。
历经五代、宋、元、明,至清同治六年未更,清同治六年(1867)属闫庄。
1955年成立了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6年与阎屯合并后成立高级社,即闫庄村集体农庄。
1958年成立闫庄大队,属闫庄公社。
1960年3月划归伊川县,属闫庄公社。
1961年又为后场大队,复归嵩县,属闫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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