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刘姓定居始建村,取名刘庄。因本乡有重名,1981年更今名南刘庄。
刘庄村是杞县裴村店乡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10221200202,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410221。邮政编码为475000,长途电话区号为378 ,车牌号码为豫B。刘庄村与小魏店村、张庄户村、商庄村、裴村店村、贺营村、六台岗村、囤庄村、小河铺村、宋湾村、肖寨村、曹屯村、祁楼村、李楼村、冉寨村相邻。历史沿革:清属袁寨社。
1944年属芝圃县民主政府八区。
1946年属陶陵岗区裴村店乡。
1958年8月,成立刘庄生产大队,属裴村店人民公社。
1981年刘庄生产大队更名为南刘庄生产大队,属裴村店人民公社。
1984年,改称南刘庄村民委员会,属裴村店乡至今。